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都必须以考试的形式结束课程。一个科目中的不同部分可以有几个独立的考试或测验。通常每学期期末的考试季期间都会安排口试和笔试。每门学科都会单独考试。成绩评估的阶段为一学期或一学年。学生只有在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评和考试中取得通过分数(最低为“及格”)并获得所有综合设置要求的成绩评估学分后,才能成功完成一个学期(或一学年)的学习。

评分:

各高等教育机构在其学业规定中都有明确的评分标准。最普遍的标准由以下几个分数组成:

  • 5优 (bardzo dobry)
  • 4 良 (dobry)
  • 3 及格 (dostateczny)
  • 2 不及格 (niedostateczny)
  • 学分/通过 (zaliczenie)

 

有时还使用加号或小数对分数进行细化。必须指出的是,目前按这样的标准所获得的分数还不能直接转换成ECTS学分。